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内务的管理,切实给同学们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在学生科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各班主任老师要切实履行好学生生活指导老师的职责,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倡文明用语,讲普通话。为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内务整理要求
1、各宿舍舍长要安排督促宿舍成员认真搞好本宿舍卫生,保持室内“四整洁”:即室内床铺整洁、日用品摆放整洁、墙壁地面整洁、门窗干净整洁。不允许在窗户及墙壁上涂写、刻画、乱贴字画及纸张,不得在墙壁及床上挂帘子、钉钉子、乱拉线等。
2、每天起床后、上课前,每个同学要将自己床铺整理好,被子叠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各宿舍舍长要安排好宿舍值日生,督促值日生每天按时将室内卫生打扫干净。宿舍内的垃圾必须由值日生负责倒入垃圾道或指定的地点。
4、自觉保持室内外卫生。严禁在楼道内、窗户外泼脏水、小便,乱倒垃圾污物、剩饭剩菜;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公寓内私自接电,使用电炉、煤油炉做饭;严禁在垃圾道及楼内其它地方焚烧纸屑杂物。
5、遵守作息制度,平时或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更不得聚众打闹、吸烟酗酒、猜拳行令、赌博等,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
6、住宿学生要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所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不得擅自转借及调换室内配备的用具。凡违犯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室内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齐全,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二、奖惩办法
1、每周一下午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检查,对卫生等各方面搞得好的宿舍,将授予“流动红旗”,学期结束时,学生科、学生会据此评选出“文明宿舍”上报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对所在班级在班级综合考核成绩中予以加分。
2、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每天要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宿舍内务整理情况,对不按要求做的宿舍要提出批评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3、班主任要督促本班学生认真搞好宿舍内务,指派好宿舍舍长,安排好宿舍值日生,并随时检查宿舍内务整理情况,对搞的不好的学生要在班内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4、学校值班领导和科室负责人随时抽查宿舍内务整理情况,发现管理不到位或宿舍内务整理不到位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对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班主任及相关学生予以批评或处罚。
5、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未按要求做或宿舍内有烟头的宿舍,第一次提出批评;第二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相应扣除所在班级综合考核成绩;第三次在第二次处罚的基础上,扣除当天值日生或责任学生一月生活补贴;三次以上予以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