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农校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作息规定
第一条 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上课、整理内务、休息。
第二条 在上课、自习期间,学生除生病外(生病回宿舍要持有请假条)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违反上述规定者,除特殊原因外按违纪处理。
第三条 中午午休期间禁止喧哗、打闹;晚上熄灯后学生要迅速处理完洗漱等个人卫生活动、熄灯、上床就寝。熄灯后安静睡觉,不准点蜡烛,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喧哗、禁止打闹。违反上述要求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四条 学生在宿舍休息结束后,在离开宿舍之前应按内务管理要求整理好内务卫生。
第二部分 宿舍卫生
第五条 宿舍卫生随时要保持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统一,做到地面无残渣、纸屑、果皮、烟头、污水等垃圾物,床面上无零乱物,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无乱贴乱挂、无手印脚印球印等污染迹。学生不得从窗户往下扔东西,不得往下泼水。
第六条 宿舍每日有两名以上值日生负责打扫卫生,舍长负责检查督促并登记。宿舍管理员随时检查,并做好记录通报工作
第七条 宿舍楼道、卫生间卫生学校安排专人打扫,学生做好保持工作,不得随意乱丢食品袋、塑料袋等杂物,违反上述要求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八条:每周星期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学生宿舍统一打扫卫生,学生科、学生会组织统一检查打分,好的宿舍进行通报表扬、问题较多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部分 宿舍安全制度
第九条 服从管理,遵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条 男生禁止到女生宿舍,女生禁止到男生宿舍。
第十一条 学生不准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父母亲等直系亲属除外),不准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
第十二条 宿舍内禁止私接电灯、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其它炉具,违者按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不服从管理,有意闹事,阻碍学生会干部或管理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部分 文明宿舍评分办法
第十九条 文明宿舍的评比内容包括:宿舍卫生、宿舍内务、宿舍安全、宿舍纪律、宿舍作息执行五大部分。
第二十条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文明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每学期评定一次,一年评定二次。
二、每周检查评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差五个等次。
三、每学期连续五次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连续八次被评为“良好”的,学校授予“文明宿舍”称号;一学年两次评为 “文明宿舍”的,学校授予“模范宿舍”称号;
四、每获一次“文明宿舍”的班级在学期班级考核评比总成绩中加2分;一学年中,获得“模范宿舍”称号的班级,在学期评比总成绩中加4分。
五、有下列违纪之一者(宿舍纪律、宿舍作息),当月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有违纪记录3次(含3次)以上。
2、吸烟(包括存烟)、酗酒、在宿舍内打架斗殴;
3、在宿舍门口乱倒垃圾污水,往下水道内倒剩饭菜、污水,往窗外扔东西、倒脏水。
4、 破坏公物、私接电源烧电炉。
5、 不尊重宿管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的。
七、具体评分标准
1、宿舍内务(5分):(1)宿舍整齐、清洁。(1分) (2)被子和枕头干净、叠放整齐。(1分) (3)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1分) (4)床上用品铺放平整、干净整齐、无零散杂物。(1分) (5)宿舍美化、文化好。(1分)
2、宿舍卫生(5分):(1)舍内地面清洁无污水、纸屑;门后无垃圾乱物(2分) (2)门窗无灰尘,舍内无蜘蛛网,墙面清洁无杂印(2分) (3)所属宿舍外走道部分清洁(1分)
3、宿舍安全 (5分):(1)无人时宿舍门要锁上(1分) (2)宿舍内无偷盗现象 (1分) (3)无管制刀具,无易燃易爆物品,不私接或更换电源 (1分) (4)宿舍内无吵架斗殴现象(2分)
4、宿舍纪律 (5分):(1)服从宿舍管理员及学生会的管理(1分) (2)按时作息,遵守晚休纪律 (1分)(3)宿舍内无酗酒、猜拳现象 (1分) (4)宿舍内无赌博现象 (1分) (5)宿舍内无抽烟、存烟现象,地面无烟头(1分)
第二十一条 等级标准,宿舍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每周打分18分以上为优秀;16—17为良好;14—16为合格;14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8分以下为差宿舍。